桑沖(?—1477年),本姓李氏明朝山西太原府石州(今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李家灣文水東都人,知名罪犯,專事誘姦婦女。

生平 編輯

成化三年三月間,桑沖離家,經歷大同平陽太原真定保定順天順德河間濟南東昌朔州太谷永年等共四十五郡縣,及等七十八處,專門施迷藥,誘姦婦女。

桑沖為了勾引良家婦女竟男扮女相,「戴一髮髻,妝婦人身首」,還把自己的腳也纏成小腳[1]

先後有良家女子一百八十二人受害。

後於成化十三年七月企圖在高宣家故技重施,但當晚被企圖潛入房內欲行不軌的婿趙文舉識破其真相,捉送晉州,驚動朝廷,遂以有傷風化於當年十一月被凌遲處死---

山西太原府石州民桑沖伏誅。初,大同府山陰縣有男子習女工,為婦人裝以誘淫良家女婦,有不從者,用魘魅淫之。沖盡得其術,從而效之者七人。沖歷四十餘州縣,淫女婦百八十餘人,莫有疑其偽者。至晉州有男子欲強淫之,始知其偽,告官。械至京都察院,具獄以聞。 上以其情犯醜惡,有傷風化,命凌遲於市,且令搜捕七人者,罪之。[2]

註釋 編輯

  1. ^ 陆粲 《庚巳编》卷九 人妖公案(最后一条). [2023-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20). 
  2. ^ 《明宪宗实录》卷一七二 成化十三年十一月乙酉条. [2023-08-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