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州 (隋朝)
中国古代行政区,位于今湖南
潭州,隋朝時設置的州。曾作為一級行政單位,是大部分湖南地區以及部分湖北地區在古代的稱呼;也曾作為二級行政單位,地域包括今長沙、湘潭、株洲、岳陽南、益陽、婁底等地。
潭州作為城市名,也是長沙(當時的州治或府治)的古稱。
一級行政單位 編輯
隋朝開皇九年(589年)以地有昭潭而名,改湘州為潭州,設立潭州總管府。隋煬帝時廢除潭州,另立一級行政單位長沙郡,但轄區縮小。唐初改為潭州。
二級行政單位 編輯
唐朝武德三年(621年),又改長沙郡為潭州。五代後梁天成二年(927年),馬殷建楚國,改潭州為長沙府,作國都。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復置潭州。宋朝末,潭州共轄長沙、善化、寧鄉、瀏陽、湘陰、益陽、湘潭、醴陵、湘鄉、安化、攸、衡山等12縣。
元朝至元十四年(1274年),改潭州為潭州路,為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治所。至元十八年(1281年),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天曆二年(1329年),以元文宗潛邸所幸,改天臨路。至正二十一年(1364年),朱元璋改天臨路為潭州府。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再改為長沙府。
行政區劃 編輯
唐朝衡州轄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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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年 | 長沙縣、衡山縣、邵陽縣、攸縣、益陽縣、新康縣[1] |
621年 | 長沙縣、衡山縣、益陽縣、新康縣(邵陽縣、攸縣改屬南梁州,新設醴陵縣[2]、湘鄉縣[3]) |
624年 | 長沙縣、衡山縣、益陽縣、醴陵縣、湘鄉縣(廢除新康縣) |
707年 | 長沙縣、益陽縣、醴陵縣、湘鄉縣(衡山縣改屬衡州) |
708年 | 長沙縣、益陽縣、醴陵縣、湘鄉縣(增瀏陽縣[4]) |
806年 | 長沙縣、益陽縣、醴陵縣、湘鄉縣、瀏陽縣(湘潭縣[5]來屬) |
刺史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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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編輯
註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