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曾,號岑庵,河南歸德府夏邑縣人,明末官員,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舉人,七年(1634年)登甲戌科二甲第八名進士[1],授南京戶部主事,九年降職為順天府照磨,升大理寺評事,十年升戶部貴州司主事,歷員外、郎中,十二年升襄陽府知府。崇禎十三年六月,張獻忠的妻孥被左良玉捉住,送到襄陽關押,王承曾將其收入房中,縱情聲色,由此疏於城防。十四年二月,張獻忠派二十個騎兵扮作公差,騙開城門,城中內應呼應,襄陽城陷,王承曾棄官逃走。後以失城逮問,闖賊破燕京時始出獄。

軼事 編輯

王承曾為戶部主事時,寵愛一個美少年門子,每日花三分銀子僱傭一個人專門給他打扮的花枝招展,有如妓女。一日隨王承曾至衙門,門人見其內服皆紅紫,而梳飾特異,忽傳衙門有婦人,於是堂官駭異,索之則王之門子也,堂官深感厭惡。[2][3][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王承曾,曾祖佃,祖世科,贈徴仕郎,父堯卿,徴仕郎、太原衛經歷。岑庵,詩二房,辛亥年十月十四日生,歸德府夏邑人,庚午鄉試,會二百七十九名,二甲八名,戶部觀政,六月授南戶部□□司主事,丙子降順天府照磨,升大理評事,丁丑行取戶部貴州司主事,管子□塩法,己卯升襄陽知府。
  2. ^ 《留都見聞錄》:(崇禎八年)乙亥,王承曾為戶部主事,寵一門子美少年也,每日頋一代為梳掠者,值工銀三分,望之即如妓裝也。一日,隨至大衙,門人見其內服皆紅紫,而梳飾特異,忽傳衙門有婦人,於是堂官駭異,索之則王之門子也,堂官深惡之。
  3. ^ 《明季北略》:初,(崇禎十三年)庚辰六月,左良玉擒張獻忠妻孥,與徐以顯、潘獨鰲等送襄陽獄。襄陽知府王承曾,素縱酒漁色,見獻忠妾,悅之,故疏其防。及辛巳(十四年),獻忠、汝才走當陽,鄖撫袁繼咸悉兵扼賊於房竹,賊走宜城,偵襄陽無備,密知楊嗣昌檄至,邀於路,取檄簡二十騎偽為公差。二月初五日己酉,夜漏四鼓,叩襄陽城門,巡道張克儉見符驗啓關,賊入,即揮刀大呼殺門者,城中先伏賊百餘,俱起應之。王承曾突圍走,署襄陽事李天覺,城破,北面叩首,置印於案,自經。推官姜曰廣,被執大罵不屈,與兵備副使張克儉俱死之。
  4. ^ 順治四年六月《河南巡撫為逆宦王承曾惡滿脫逃事》:揭報夏邑縣明朝進士王承曾占人房地,騙人錢財,逼死多命,赦後不行退還,被人告發輒行逃遁,所遺產業應行查明給主入官,並嚴飭道府各官將該犯等勒限緝獲,以正罪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