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文學史》(上卷)是胡適根據他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國語講習所講授國語文學史的講稿改編的一部著作。1928年由新月書店出版。該書是一部未完稿,只有上卷。全書分兩編16章。1950年代後曾在中國大陸被批判,但近年其草創之功又受到肯定[1]。嶽麓書社1986年據原書影印發行。

胡適在該書的〈序〉指白話有三個意思:「一是戲台上說白的『白』,就是說得出,聽得懂的話;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飾的話;三是明白的『白』,就是明白曉暢的話。依這三個標準,我認定《史記》、《漢書》裏有許多白話,古樂府歌辭大部份是白話的,佛書譯本的文字也是當時的白話或很近於白話,唐人的詩歌——尤其是樂府絕句——也有很多的白話作品。這樣寬大的範圍之下,還有不及格而被排斥的,那真是僵死的文學了。」為了擴大白話文的影響性,他們都到「國故」尋覓白話的證據,藉由重新詮釋文言與白話的發展史,企圖深化白話文的合理性,證明白話文早有源遠流長的發展史,不是只流傳於時下販夫走卒之間的口語文學,只是長久以來被士大夫階層所忽視罷了。

第一編「唐以前」共10章。它們分別論述了古文的衰亡、白話文學的背景、漢朝的民歌、漢朝的散文、漢末魏晉的文學、故事詩的起源、南北新民族的文學、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佛教翻譯文學等方面的問題。作者自漢代文學談起。討論了唐以前白話文學發展演進的軌跡,強調了民間文學特別是漢魏六朝樂府民歌在中國古代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影響。作者認為「一切新文學的來源都在民間」,以民間文學為主體的白話文學才是活的富有生氣的文學,代表着古代文學中的主要趨勢。

第二編「唐朝(上)」,包括「唐初的白話詩」、「八世紀的樂府新詞」、「歌唱自然的詩人」、「杜甫」、「大曆長慶間的詩人」、「元稹白居易」等6章。作者認為唐代文學的主要成就表現在它高度發達的詩歌上,而唐代詩歌之所以空前繁榮,就文學本身來看,則是唐代詩人學習、模仿樂府民歌的結果。作者認為唐代著名詩人如「初唐四傑」、「高岑」、「李杜」、「元白」等無一不善於向民歌學習,從民歌中汲取豐富的養料,他們的創作因而也大多富於民歌精神。

該書名為《白話文學史》,但實際上是一部自漢初到唐代中期的中國文學史。作者對除漢賦駢文等文體以外的這一時期的重要文學現象、重要作家、作品作出自己的評述。特別是對具有平民文學傾向的左思鮑照陶淵明等大加讚賞,指出了他們對後代文學產生的巨大影響。另外,作者對佛教翻譯文學的介紹、評述,對王梵志寒山子拾得等白話詩人生平的考證,對他們的詩歌的評價,在文學史特別是俗文學研究上都具有開創意義。其他內容還有對白話詩四種來源的討論,對李白杜甫的比較研究、對盧仝張籍的重新評價等。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易竹賢,胡適傳.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