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如山(1130年—1196年6月5日),字南伯。河北邢臺人。

范邦彥之子。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隨其父自新息(今河南息縣)起義來歸。[1]監湖州酒務。淳熙五年張栻聘為瀘溪(今湖南瀘溪縣)縣令,如山不信朝廷真有所爲,遲遲未行,辛棄疾作《破陣子·擲地劉郎玉斗》勉之。差遣江陵府公安縣令,「治官如家,撫民若子」。官終忠訓郎。范邦彥的女兒嫁辛棄疾,范如山與辛棄疾「皆中州之豪,相得甚」。妹婿辛棄疾又將女兒嫁給范如山之子范炎。范如山晚年窮困,爲招待客人,不惜典質。[2]慶元二年(1196年)五月七日,卒。

註釋 編輯

  1. ^ 牟瓛:《陵陽集》卷十五《書范雷卿家譜》
  2. ^ 《行述》:「公歲晚居貧而好客。客至,輒飭家人趣治具,無則典衣繼之,須盡乃白。夫人敬以承命,未嘗以匱告。」

參考書目 編輯

  • 劉宰:《故公安范大夫及夫人張氏行述》,《漫塘集》卷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