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台灣的政府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稱環境檢驗所[1]、環檢所)為中華民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屬機關,於1990年1月10日正式成立,其功能為統籌規劃辦理全國環境檢驗事宜,訂定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提升環境檢測技術能力,確保全國環境檢測數據品質,管理公民營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輔導並支援各級環保機關環境檢測之需求。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Environmental Analysis Laboratory, EPA, Executive Yuan(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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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料 | |
機關類型 | 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
所屬部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授權法源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組織條例》 |
主要官員 | |
所長 | 張順欽 |
副所長 | 張文興 |
主任秘書 | 李長平 |
任命者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
任期 | 無任期保障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5組、4室 |
成立沿革 | |
解散日期 | 2023年8月22日 |
後繼機關 | 國家環境研究院 |
聯絡資料 | |
地址 | 中華民國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
電話 | +886-3491-5818 |
沿革
編輯組織
編輯- 所長
- 副所長
- 主任秘書
- 副所長
業務單位
編輯- 第一組:檢測業務規劃管理
- 第二組:空氣及物理檢測
- 第三組:無機檢測
- 第四組:有機檢測及超微量物質檢測
- 第五組:生物檢定
行政單位
編輯- 人事室
- 政風室
- 主計室
- 秘書室
參考資料
編輯- ^ 翁志威,環保署升格環境部 超前部署2050淨零排放 ,聯合新聞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2022-05-05
- ^ 王揚宇. 立院三讀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 掌環評等9大事項. 中央社. 2023-05-09 [2023-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8).
- ^ 制定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 [2023-06-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04).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組織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