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艦(德語:Panzerschiffe,此詞也指鐵甲艦)是德國海軍一戰後提出的一種新式艦種,在當時被各國海軍稱作袖珍戰列艦」或「口袋戰列艦」

德意志級德意志號
德意志級希爾上將號
德意志級希爾上將號於1934年大西洋上
德意志級所用的28cm主砲

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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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之後,由於凡爾賽和約對於德國海軍的限制,德國處於沒有海防的狀態。但是後來的華盛頓海軍條約卻給了德國希望,因為條約規定:用來進行戰鬥的非航空母艦和戰列艦以外的艦艇,排水量不得超過一萬噸(10160公噸)或主炮口徑不得超過八英寸(20.3公分)。而凡爾賽和約允許德國建造排水量不超過一萬噸且可以攜帶11英寸口徑艦炮的軍艦取代老舊的軍艦,於是這種思想初步誕生。

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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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甲艦的核心理念是「火力要比巡洋艦猛,速度要比戰列艦快」。首艘裝甲艦「德意志號」裝備了6門11英寸火炮,遠比當時重巡洋艦普遍使用的8寸炮的火力要強;而且航速達28節,很容易得就能擺脫戰列艦的追擊。裝甲艦設計時首要任務是近海防禦,而到了後來則變成了攻擊商船隊的利器。而在Z計劃中,「P級」已經作為升級版的德意志級,具備更強的遠洋能力,或者說是專門設計在大西洋上作為破交戰的戰艦,以及作為炮戰中輔助戰艦。

值得一提的是,其核心理念與戰列巡洋艦頗為相像,但實際上兩者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裝甲艦一般僅執行破交艦的任務,並不是用於傳統海戰的武器,而戰列巡洋艦的主要任務則是在海戰中打擊敵方的巡洋艦。

戰艦列表以及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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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裝甲艦是在德國受凡爾賽和約,以及後來的華盛頓海軍條約的限制而產生的艦種。所以到了後來,希特拉撕毀凡爾賽和約,拒絕在倫敦海軍條約簽字後,德國的裝甲艦也就停止了建造和研發,取而代之的是戰列艦和其他大型戰艦的建造計劃。建造完成的裝甲艦為3艘,均屬德意志級,同級的D和E號也因為上述事件而重新設計成了沙恩霍斯特級戰列巡洋艦;而在Z計劃中制定的「P級」遠洋裝甲艦,與其說是裝甲艦,不如說是小型戰列巡洋艦,最終其計劃亦被取消。

戰艦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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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意志級裝甲艦
    • 德意志號(Deutschland)後改名為呂佐夫號,因為希特拉擔心一旦該艦沉沒會影響士氣。該艦1931年下水服役,1945年5月為避免被英國俘獲而自沉。
    • 希爾上將號(Admiral Scheer)於1934年下水服役,1945年4月年在基爾被皇家空軍擊沉。
    • 斯佩伯爵海軍上將號(Admiral Graf Spee)於1936年下水服役,1939年在拉普拉塔河口海戰後被困於蒙得維的亞,隨後被鑿沉。
  • P級裝甲艦
    • P-1至P-12 (全部取消建造)

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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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級為了節省噸位,採用了柴油機作為輪機系統,不僅提高了航速,而且增大了續航力和消耗量。在「P級」遠洋裝甲艦的設計中也提到了使用柴油機。而在火炮上面,德意志級也與「P級」相似,主炮使用6座11英寸火炮。但不同的是,德意志號和舍爾號的副炮使用的是單聯裝5.9英寸火炮,而在施佩號上裝備的卻是SK/C 33高平兩用砲。到了「P級」則出現了裝備重型高射炮的方案。

對於德國海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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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級是德國在「海軍假日」中自行建造的少數重型戰艦,代表了德國海軍的復興。甚至在當時德國人的眼中,「德國三艦」被視為了德國的標誌。德意志級的設計和研發對於後來德國戰艦的研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種小型又火力強大的艦種適合防禦型戰術,乃至對二戰後蘇聯海軍的炮艦和導彈艦的設計亦產生了相當的影響。

對外國海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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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級也引起了某些海軍大國如美國和日本的注意,美國海軍以此艦的設計思想為藍本開發了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而日本就開始了B65型大型巡洋艦(又名爲超甲型巡洋艦)的建造計劃但後來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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