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聯捷己未科進士,官婺源縣知縣。
曾祖金貢,曾祖母李氏,年二十六,貢亡,勺水不入口者七日,孀居四十八載,時山寇至,輙相戒毋驚金寡婦。曾孫德義舉進士,疏聞建坊旌其閭。
子金漢鼎,號紫汾,順治六年進士,官涇陽知縣、兵科掌印給事中。
女金氏,許欽京妻,順治初,羣盜肆掠,金氏奉姑偕女媳鄰婦百餘輩避難泊塘山莊,猝遇寇,以刀脅諸婦,姑當其前,金氏懼姑見害,急叱曰:寧殺我。因躍起奪其刀自剄,十指斷裂,血濺數尺,餘寇駭走,姑與被難婦俱得全。已少蘇,猶模糊問姑所在,久之,卒以創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