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尚象(1553年—1613年),字心易,貴州都勻衛官籍直隸鳳陽府定遠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尚象

大明刑科左給事中
籍貫 直隸鳳陽府定遠縣人
字號 字心易
出生 十一月十八日
逝世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
配偶 娶費氏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八年庚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貴州鄉試第六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1][2]。由內閣中書官至戶科給事中。曾劾罷尚書沈鯉。萬曆十九年五月任四川鄉試主考官,升吏科右,二十年(1592年)因支持姜應麟,削籍。二十八年恢復原來官職,因母親年老辭官。三十四年輸資以助征播,吏部起用為原官。纂修萬歷《貴州通志》,著有《疏草》。[3]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於貧困中賦詩談笑而終。[4]

家族 編輯

曾祖陳孜;祖父陳純;父陳大賓。母張氏。慈侍下。兄尚爵(指揮)。弟尚友、尚晉、尚本[5]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233》:尚象,都勻人。以中書舍人為給事中。嘗劾罷尚書沈鯉,為士論所非。至是以直言去,國人始稱焉。天啟中,贈官如弘緒。
  4. ^ 《貴州通志》:陳尚象字心易,都勻府人。幼師鄒元標,領萬厯己卯鄉薦,庚辰成進士。由中書舍人遷授戶科給事中,值河南飢,抗章請蠲帶徴逋糧七十三萬有竒,詔可之。又請命潞藩之國,復疏浙運丁夫之苦,獲免其半。巡京營,宿弊一清。奏減光祿經費,劾錦衣諸不法事,金吾為之斂戢。尤好汲引人才,己丑分閲禮闈,辛丑典蜀鄉試,得士最多。轉刑科左給事,因力言建儲事,廷杖削籍歸。庚子復原官,以母老歸。又十三年卒,贈光祿卿。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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