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士璋(1822年—1897年),字聘卿,山東曲阜人。四氏學廩生,清咸豐五年(1855年)中舉,咸豐九年(1859年)進士及第。同治二年(1863年)授刑部河南司主事,同治五年(1866年)轉升員外郎,補山西司主事,轉江西司郎中,歷充律例館提調、秋審處總辦,以廉干聞名,屢經奏調。朝廷兩次官員考試,均定為「吏畏民懷」的一等官員。參與刺馬案的審理後,同治十年六月(1871年6月)外放為直隸河間知府,不久之後丁憂回鄉賦閒。

參見 編輯

參考書目 編輯

  • 顏士璋:《南行日記
  • 曾國藩:《曾國藩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