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霨臨時內閣

高凌霨臨時內閣開始於民國12年(1923年)10月12日,結束於民國13年(1924年)1月12日。

1923年10月,曹錕賄選成功,當選大總統,並且於10月10日就職。競選期間,眾議院議長吳景濂曹錕出了很多力,吳景濂同時也力圖爭取成功曹錕就任大總統後的首任內閣總理,但是曹錕不喜歡吳景濂,於是任命高凌霨繼續代理總理。

孫寶琦的指示下,吳景濂指使津派的議員在國會上以金佛郎案攻擊財政總長王克敏,使高凌霨也受到牽連。最終在1924年4月9日眾議院通過孫寶琦內閣的同意案,高閣即於三天後結束。

內閣成員

編輯
職位 姓名 備注
國務總理 高凌霨 代理
外交總長 顧維鈞
內務總長 高凌霨 兼任
財政總長 張弧
王克敏 署理,1923年11月12日繼任
陸軍總長 金紹曾 代理
海軍總長 李鼎新
司法總長 程克
教育總長 黃郛
農商總長 袁乃寬
交通總長 吳毓麟

參考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