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永征
魏永征(1941年7月—),原名魏庸徵[1],祖籍浙江寧波慈谿縣慈城鎮,生於上海,中國及香港新聞法學家[1],現任香港樹仁大學教授,曾編寫中國大陸首部新聞法教材《新聞傳播法教程》。[需要較佳來源]
簡介
編輯魏永征生於文史世家,父魏友棐系民國上海著名金融評論家,母馮貞俞女士為晚晴國學家馮君木長女[需要較佳來源]。舅馮都良(前《商報》、《申報》主筆、總編)、馮賓符(前世界知識出版社社長、總編輯),妻賀宛男(前《新聞報》主筆)均為知名報人[2]。
20世紀60年代,畢業於復旦大學新聞系,後在上海社會科學院從事新聞學研究長達11年[2]。赴《民主與法制》雜誌社任專欄主編逾6年。參與創辦《消費報》,任編委。再任《新聞記者》雜誌常務副主編、主編前後長達11年。20世紀80年代,參與起草中國新聞法[3]。1987年至1998年,任《新聞記者》雜誌社法人代表,現任《新聞記者》特聘顧問[4]。
後專職從事新聞法研究,任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復旦大學信息與傳播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2]。2001年受邀赴香港任樹仁大學教授,現亦任復旦大學客座教授、中國傳媒大學特聘博士生導師兼傳媒法和政策研究中心總顧問[5]、汕頭大學碩士生導師等學術職務[需要較佳來源]。
代表著作
編輯參考來源
編輯- ^ 1.0 1.1 著名新闻法学家魏永征. 甬人風采. 2006.[永久失效連結]
- ^ 2.0 2.1 2.2 2.3 人民網. 魏永征:跨越新闻与法. 2004年02月11日14:41. [2016年7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6月17日).
- ^ 3.0 3.1 學人檔案. 魏永征. 中國媒體研究.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9).
- ^ 中國新聞出版網. 魏永征:新闻媒体没有不举证就胜诉的特权. 中國社會科學網. 2015年1月20日 [2016年7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25日).
- ^ 魏永征:传媒法的界定和对象. 西北政法大學新聞傳播學院. 2016年6月13日.[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