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矛(1968年11月9日),男,四川綿陽人,中國持不同政見者六四事件學生領袖[1],1992年4月,因「社民黨」案被捕,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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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丁矛畢業於四川綿陽中學,考入蘭州大學哲學系,在此期間成為六四事件學生領袖。1989年7月被蘭州市公安局抓捕,後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被逮捕,1990年5月被免於起訴,予以釋放[2]

1992年4月,因「社民黨」案被捕,1995年4月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1999年4月出獄,同年被蘭州大學開除學籍,回到家鄉四川成為企業家。

茉莉花革命期間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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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9日晚,因在網上轉載網傳的「茉莉花集會」信息,丁矛被成都市警察拘留,同年3月28日,被綿陽市檢察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被羈押286天後,於同年11月28日被釋放,改為監視居住[3]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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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hina: More than 200 arrests to quell the "jasmine revolution" in China. AsiaNews. 2 April 2011 [13 April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5). 
  2. ^ 2.0 2.1 丁矛先生简介. 維權網. [2022-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9). 
  3. ^ 喬龍. 涉“茉莉花”丁矛获释转监视居住六个月(图). 自由亞洲電台. [2022-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