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制規定是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聯合發佈的一部法規,目的是保障無線電管制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1]。該規定於2010年8月31日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簽署,並於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