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路
漢朝至隋唐皆為越巂郡西徼地,貞元中,其地歸南詔。元憲宗三年,征大理。四年春,立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八年(1271年),立宣慰司。十三年(1276年),改為麗江路,立軍民總管府。二十二年(1285年),罷軍民總管府,於通安州、巨津州之間立宣撫司。轄境相當今雲南省怒江流域以東,蘭坪縣、麗江市、永勝縣、華坪縣以北等地。
麗江路領一府(北勝府)、七州(順州、蒗蕖州、永寧州、通安州、蘭州、寶山州、巨津州)。另巨津州領一縣(臨西縣)。明太祖洪武年間,改為麗江府,治所在通安州(今雲南省麗江市)。
相關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元史 志第十三 地理四》
這是一篇關於元朝行政區劃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