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瑟·盧卡斯

亞瑟·盧卡斯(英語:Arthur Lucas),來自美國佐治亞州,於1962年12月11日以謀殺之罪名伏誅,是加拿大最後一批被執行死刑的兩人之一。他被指控於多倫多謀殺了一位來自於底特律的警察線人。

盧卡斯及其獄友羅納德·特爾賓英語Ronald Turpin絞刑於多倫多的Don監獄英語Don Jail執行[1]。該刑罰是在加拿大聯邦後時期英語Post-Confederation era使用的唯一一種民事死刑形式,但在軍隊中,僱傭行刑隊英語firing squad來執行死刑的方法更為常見。1976年,加拿大刑法典取消對謀殺判決死刑,但1998年之前仍可根據國防法案英語National Defence Act判決死刑。當兩人被告知他們很可能是加拿大最後一批被絞死的人時,盧卡斯表示「這也是一種安慰」。

1986年,牧師西里爾·埃弗里特(Cyrill Everitt)目睹了兩人的絞刑現場。他透露,盧卡斯的頭「差點被扯下來」,只因劊子手估錯了他的體重。[2]

參考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