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女衛氏(?—?),字無忌唐朝絳州夏縣(今山西省夏縣)人。

她的父親被同鄉衛長則所殺。衛無忌當時才六歲,母親改嫁,她也沒有兄弟。她長大後,立志報父仇。衛無忌的從伯父設宴請客,衛長則當時也在坐,衛無忌拿起磚頭將他打死。於是到官府自首,稱父親的冤讎既報,接受刑戮。巡察大使、黃門侍郎褚遂良將這件事上報,唐太宗嘉賞她的孝烈,特令免其罪,提供驛乘讓她遷居雍州,賜田宅,令州縣以禮將她嫁人。

延伸閱讀 編輯

[]

 舊唐書·卷193》,出自劉昫舊唐書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