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眾國訴惠勒案 (1978年)
合眾國訴惠勒案 (1978年)(United States v. Wheeler, 435 U.S. 313 (1978), 美國印第安部落主權案),是美國最高法院的一宗判例,最高法院在該案例中停止《雙重追訴條款》的運作;即在此案例中不禁止美國聯邦起訴已被部落經同一案件起訴過的美國原住民。 [1]
合眾國訴惠勒案 (197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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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1978年1月11日 判決:1978年3月22日 | |||||
案件全名 | United States v. Anthony Robert Wheeler | ||||
引註案號 | 435 U.S. 313 98 S. Ct. 1079; 55 L. Ed. 2d 303; 1978 U.S. LEXIS 72 | ||||
既往案件 | 545 F.2d 1255 (9th Cir. 1976), ref'g and rehearing en banc denied Mar. 23, 1977 | ||||
法庭判決 | |||||
第五修正案的雙重追訴條款並不能阻止印第安部落與美國聯邦政府的起訴。 | |||||
最高法院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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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意見 | |||||
多數意見 | 斯圖爾特 聯名:伯格、懷特、馬歇爾、布萊克蒙 、鮑威爾、倫奎斯特、史蒂文斯 | ||||
布倫南沒有參與該案件。 | |||||
適用法條 | |||||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 |
註釋
編輯相關影視
編輯- 致命追緝令(雙重危險)
參見
編輯- 一事不再理
- 雙重追訴(Double Jeopardy/一罪不二罰;禁止一行為重複追訴;禁止一行為重複處罰)
- 雙重追訴條款(Double Jeopardy Clause/一罪不二罰條款;禁止一行為重複追訴條款;禁止一行為重複處罰條款)
- 美國訴惠勒案 (1920年)(254 U.S. 281, 美國綁架案)
- 聖塔克拉拉普韋布洛訴馬丁內斯案
- 奧勒分訴斯夸米西印第安部落案
- 弗洛拉訴美國案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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