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明江(1963年5月),海南樂東人,黎族,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海南地區代表。

歷任中共海南省樂東縣委常委,千家鎮黨委書記、鎮長;海南省樂東縣委常委,縣長助理;海南省樂東縣委常委,黃流鎮黨委書記;海南省白沙縣委副書記、縣長,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委副書記、縣長;海南省東方市委副書記、市長;海南省東方市委書記。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1]。2013年,擔任全國人大代表[2]。2017年2月,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8年7月25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吉明江.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2).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吉明江.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