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泌(?—1713年),江南徽州府歙縣[1]貢生。鹽商吳榮贊之子。

康熙五十年(1511年)農曆八月,吳泌參加江南鄉試,在考前與考官通關節賄買[2],由余繼祖通過安徽巡撫葉九思門生員炳門路,請託關照。議定白銀八千兩,先交付金一百、銀二千。員炳於八月初三假充葉九思之子葉於喬的家人,進見葉九思,假稱吳泌系其表弟,乞求提拔。次日一早,員炳尋見余繼祖,在布政司書辦李啟叔丈杜功德家寫關節,系「其實有」三字,放在第一破題內。員炳照樣寫一小封,於初七日送給葉九思。葉九思將關節三字「其實有」交給同考官、涇縣知縣陳天立,轉交給副主考趙晉(二人系親戚關係)。考試後,陳天立憑關節查到吳泌試卷,在二十一日酉時,串通負責批閱吳泌試卷的房考官、句容縣知縣王曰俞,由王曰俞推薦,由趙晉錄取吳泌。[3][4][5]九⽉九⽇發榜後辛卯科場案發。這個案件審理過程一波三折,直至二年後的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才審結,除前任安徽巡撫葉九思病故、涇縣知縣陳天立自縊外,其餘涉案人俱按律定罪,副主考官趙晉和同考官王曰俞、方名三人,被指與考生串通舞弊,判處斬立決;吳泌等考生,以及余繼祖、員炳、李奇三位參與賄賣作弊的中間人,判處絞監候,秋後處決。[6]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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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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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三《選舉志 舉人》
  2. ^ 張伯行《正宜堂文集》《劾總督抗旨欺君疏》:「又據左必蕃供,吳泌中試是他父親吳榮贊給他二萬銀子買的。據吳榮贊供,是余以介俞世臣員星若引誘小人兒子買舉。」
  3. ^ 《中國科舉史》:探尋中國科舉考試的淵源與起伏,東方出版中心
  4. ^ 《江蘇省通志稿 司法志》
  5. ^ 清聖祖實錄[M]. 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 253,P503)
  6. ^ 《中國科舉史》:探尋中國科舉考試的淵源與起伏,東方出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