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孔教(1554年—1613年),字明行,號懷魯,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周孔教
大明總理河道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江西撫州府臨川縣
字號字明行,號懷魯
出生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六月十五日
江西撫州府臨川縣
逝世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
配偶娶顏氏
出身
  • 隆慶四年庚午科舉人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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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九十一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三十八名,登三甲第七十八名進士[1][2]。知福清縣,十七年授浙江道御史,巡按直隸,二十年提調北直學政,尋巡按河南。改河南道御史,二十九年升太僕寺少卿,三十一年改通政司左通政,三十二年十一月升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地方督理軍儲。三十六年八月升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四十一年(1613年)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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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周興祖;祖父周貴;父周養元,曾任壽官。母陸氏。具慶下。兄孔敬。弟孔孜[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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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李應祥
明朝臨海縣知縣
1584年-1589年
繼任:
周家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