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福信(1950年9月29日),中國勞動權益運動人士。初中文化,遼寧省遼陽市人,原遼陽市軌鋼廠工人,為2002年遼陽工人遊行事件的領導者之一。

經歷 編輯

1998年,同其他工人代表一起到北京中央政府上訪,反映遼陽鐵合金廠的腐敗情況。[1]

2002年3月,在遼陽市的和平示威中參與這一活動的6家工廠的5000-6000名工人發表演講。3月17日早上,在離家不到一公裏的地方被便衣警察抓走,姚福信的女兒對《中國勞工通訊》說,家裏人到遼陽市公安局詢問,得到的回答卻是公安沒有抓過人。

3月19日,與蕭雲良一同被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姚福信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判處蕭雲良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2009年3月16日,刑滿釋放。[2]他的女兒姚丹稱,姚福信雖然出現了健康問題,家人多次申請保外就醫,但沒有得到減刑的機會。2002年姚福信在遼陽市看守所拘留期間,受到了當地公安機關的嚴重虐待,導致姚福信的腿落下了抽搐的毛病。警察讓姚福信簽了出獄後剝奪政治權利、不允許他接聽記者電話的協議。他第一份簽了,沒簽第二份。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劳工维权人士姚福信服刑7年刑满获释》,華夏電子報第 287期,2009-3-19. [2009-1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30). 
  2.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shifang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