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症治療symptomatic treatment)或稱症狀治療,是根據病情採取的解除症狀病痛治療措施[1];即並不針對病因疾病本身,但針對疾病所引起的臨床症狀採取措施,以緩解或消除疾病症狀的療法。如解熱藥英語Antipyretic可使發熱病人的體溫降低,但並不能消除病因。與其相對者稱對因治療[2]

對症治療視語境可等義於支持療法supportive therapy)、支持照顧supportive care)、舒緩治療(palliative treatment)或緩和治療,即「治標」。但在有些情況下,對症治療是病因或疾病尚未確定或急症來不及確診時,先行的處置,後續視病因或疾病確定或病情穩定後,再改為對因治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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