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核武器是指用於軍事戰略計劃英語Strategic goal (military)中的核武器,它被設計用於攻擊遠離戰場的有人定居的目標,例如軍事基地、軍事指揮中心英語Command center國防工業基地、交通運輸要道、經濟中心和能源基礎設施以及人口稠密的地區,如城市和城鎮[1]。與戰術核武器不同的是,後者往往在戰鬥中近距離直接使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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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trategic Air Command Declassifies Nuclear Target List from 1950s. [2022-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