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3世紀?—256年3月11日),為曹操第十子 ,一名曹豹[1],籍貫譙國譙縣曹魏王。

生平 編輯

曹操之子,與中山王曹袞金鄉公主同為杜夫人所生,與秦朗同母異父。杜夫人本為呂布手下秦宜祿之妻,曹操破呂布後納杜氏為妻。[2]

建安十六年正月庚辰(211年2月11日)封饒陽侯,食邑五千戶。[3]

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譙侯。黃初二年,進爵為公。黃初三年,封為譙王。黃初五年,改封譙縣;期間任隗禧為郎中。

黃初七年,徙封鄄城。太和六年,改封沛王。他的姐夫何晏高平陵之變中被殺,何晏的母親請求放過何晏與金鄉公主的兒子。發動政變的司馬懿考慮到何晏的兒子是沛王的外甥,饒恕了他。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七百戶。

正元三年正月乙巳日(256年3月11日)去世[4]諡號「穆」。

子女 編輯

  • 曹緯繼嗣為沛王,泰始元年(265年)十二月晉代魏後,降為縣侯。
  • 曹贊、曹壹出嗣濟陽王曹玹
  • 其女(或孫女)長樂亭主嫁給了竹林七賢之一的嵇康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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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國志·卷20》,出自陳壽三國志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昭明文選·弔魏武帝文》引《魏略》曰:太祖杜夫人生沛王豹及高城公主。
  2. ^ 《三國志·魏明帝紀》裴引《獻帝傳》曰:朗父名宜祿,為呂布使詣袁術,術妻以漢宗室女。其前妻杜氏留下邳。布之被圍,關羽屢請於太祖,求以杜氏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城陷,太祖見之,乃自納之。
  3. ^ 《三國志注·魏志·武帝紀》:《魏書》曰:庚辰,天子報:減戶五千,分所讓三縣萬五千封三子,植爲平原侯,據爲范陽侯,豹爲饒陽侯,食邑各五千戶。
  4. ^ 《三國志·魏志·高貴鄉公紀》:乙巳,沛王林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