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鼎和(?—1651年),原名楊應甲,號浵宣,四川承宣布政使司瀘州江安縣(今四川省江安縣)人,明朝末年至南明官員。

生平 編輯

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舉人,四年聯捷辛未科進士[1],戶部觀政,五年授歸化縣知縣,崇禎十年行取入京,十一年欽選為戶部山西司主事,轉任吏部考功司主事,調任文選司主事。十二年回鄉,十三年起補行人司右司副。

楊鼎和在南明永曆帝時任兵部侍郎永曆三年(1649年),孫可望請永曆帝封他為秦王,楊鼎和和大學士嚴起恆上書反對,請皇帝不要接受孫可望所獻的白金玉帶。被孫可望忌恨。永曆五年(1651年),楊鼎和以兵部尚書東閣大學士,總督川(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黔(貴州承宣布政使司)軍務。孫可望派兵殺害反對封他為王的官員,楊鼎和在崑崙關被殺。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進士三代履歷》:楊鼎和,彤宣,春秋,辛未正月初六日生。江安人,庚午五名,會二百八十三,三甲一百七十六名。戶部政,壬申授歸化知縣,丁丑行取,戊寅欽選戶部山西司主事,轉吏部考功司主事,調文選司主事,己卯調用,庚辰補行人司右司付。曾祖齊。祖春弘。父泰亨,俱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