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銘昌(?—1928年1月),原名永昌,字冕士,號默庵浙江紹興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

沈銘昌
個人資料
字冕士
號默庵
配偶沈爾昌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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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九年癸巳恩科中式本省鄉試,光緒三十四年分發湖北補用,歷署沔陽州知州,後調兩江,調直隸,歷陞候補知府、道員,宣統三年署理天津海關道長蘆鹽運使中華民國成立後,擔任直隸都督府總文案、河南都督府秘書長。民國二年(1913年),任河南開歸陳許鄭觀察使[1]。3年任知事試驗主試委員,內務部次長,袁世凱稱帝時作登極大典籌備處總辦,授少卿,民國五年(1916年),改任山西省省長[2]。次年(1917年)升任北京政府財政部次長。民國八年(1919年),擔任山東省省長,同年離任[3]。後寓居上海,1928年1月病逝[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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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政府公報》254號
  2. ^ 王振華,. 《阎锡山传》. 團結出版社. 1998年: 145頁. ISBN 9787801301901. 
  3. ^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卷3). 江蘇人民出版社. : 387頁. 
  4. ^ 「大元帥令:大元帥指令第二百八十四號(中華民國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令國務總理潘復:呈遵令核議已故前山東省長沈銘昌優卹辦法請鑒示由」,《政府公報》1928 年[ 第4271期,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