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商朝先公)

」字習見於殷墟甲骨卜辭,在一期甲骨文中寫作「」、二期寫作「」、三期寫作「」。一種觀點認為是先商時期的一位商族先公的名稱。一種觀點認為是殷人用以代表黃河的專用名稱,並沿用作黃河的河神,受到殷人重厚的祭祀。但「高祖河」亦見於卜辭,在一些卜文中與王亥上甲微大乙湯四位商族先祖先公並同燎祭。高祖河擁有固定的祭祀日,「河日」。高祖河的配偶河母也有受祭。楊升南、江林昌等學者認為這些證據可以說明「河」是先商時期的商族先公之一。楊升南認為「河」即是任夏后氏水官的先公,。《國語·魯語》、《竹書紀年》等記載「冥勤其官而水死」,因為冥治於黃河,死於黃河,所以被祭祀為「高祖河」。江林昌根據《屯南》1116、《合集》1182、《天理》454,記載的河、王亥、上甲的祭祀順序,推斷「河」可能是王亥之父,冥,或更早的一位先公,但該觀點仍需更多的材料證明。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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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岳神、山神
  • —土神、社神,可能指相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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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殷本紀〉訂補與商史人物徵》,韓江蘇、江林昌
  • 《中華遠古史》,王玉哲
  • 《甲骨文字典》,徐中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