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功(?—1635年),字巨伯,號金城南直隸蘇州府吳江縣平望鎮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聯捷壬戌科進士。授中書舍人,素習武藝,崇禎三年(1630年)遷兵部車駕清吏司主事,五年遷職方司員外郎,明年晉郎中。擢陝西參議,至則攝關內守道事。七年八月,在陝西渭南與李自成部交戰,斬首百餘級。不久,調任靖虜道,與參將浦國忠偕行,十月抵達涇州(今甘肅涇川),城新破無人,野宿郊外,遭遇李部,登山自守,凡一晝夜,眾人飢困,乃結隊前行,遇埋伏潰散,有功落馬傷肋下。逃至任所,以軍務煩忙,力疾視事。八年二月李部退去,他因積勞傷病,卒於官[1]

家族 編輯

弟潘有權,字仲衡,兄貴後杜門著述,不事干謁,識者高之。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吳江縣誌》卷二十九·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