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河都統清朝政府設置、北洋政府沿用的一個官職。清代為八旗駐防從一品武官,兼管地方民政[1]:108,北洋時期為民政官職。

歷史沿革 編輯

熱河總管和熱河副都統 編輯

雍正二年(1724年),設置正三品的熱河總管。下設副總管二員,佐領十六員。每佐領下,驍騎校一員。四百名滿洲兵駐防熱河[a],兩百名滿洲兵駐防喀喇河屯[b],二百名蒙古兵駐防樺榆溝[c][1]:107

乾隆三年(1738年),裁撤熱河總管、副總管。設正二品的熱河副都統,增設協領六員,佐領四員,防禦二十員,驍騎校四員。增兵一千二百名。兵員共計兩千名。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裁撤佐領五員,以協領兼佐領事,不久裁撤蒙古協領一員。後又兩次增加馬甲各一百名。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增設前鋒營校尉十員。自設立熱河副都統起,兼理全境蒙民案件和各府州、縣稅務。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設立承德府之前,熱河副都統兼管地方民政[1]:107—108

清代的熱河都統 編輯

嘉慶十五年(1810年),熱河副都統升為熱河都統,為從一品。管轄駐防熱河等處的八旗官兵。熱河都統下轄滿洲鑲黃、正白、正黃、正紅、鑲白、正藍六旗協領各一員,佐領各二員,防禦各二員,驍騎校各二員,共計滿洲軍官四十二人,領兵一千七百六十人。下轄蒙古右翼正紅、正黃、鑲紅、鑲藍四旗協領各一員,佐領各一員,防禦各一員,驍騎校各一員,共計軍官十六人,領兵四百四十人。駐防在熱河[a][1]:107—108

道光七年(1827年),清政府明令熱河全境府、州、縣的司法、財政,以及文武官員三年大計的考查統歸熱河都統核辦[1]:108

民國的熱河都統 編輯

參見 編輯

備註 編輯

註釋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王玉亮、張家玉. 《热河都统及其衙署初探》. 河北旅遊職業學院學報 (河北省承德市: 河北旅遊職業學院). 2012, (2012年第001期): 107—109 [2023-04-15]. ISSN 1674-2079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