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喚春(1964年2月),安徽宿松人,大學學歷、雙學士學位,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政治人物。

1979年9月,進入安徽省宿松縣師範學校學習。1982年8月於師範學校畢業,先後在宿松縣涼亭小學、宿松縣實驗小學任教。1985年9月,考入安徽師範大學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1989年9月,於南京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專業雙學位班學習。1991年7月,任江蘇省紀委第三紀檢室幹事。1993年9月,任江蘇省紀委副科級紀檢監察員。1997年8月,任江蘇省紀委辦公廳案件管理處正科級紀檢監察員。2001年4月,任江蘇省紀委辦公廳案件管理處處長(副處級)。2004年3月,任江蘇省紀委辦公廳副主任兼案件管理處處長(正處級)。2007年11月,任江蘇省紀委辦公廳副主任兼第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2009年12月,任江蘇省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11年3月,任江蘇省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副廳級)。2013年11月,任江蘇省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副廳級)。2015年12月,任無錫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1]。2018年1月,當選無錫市監察委員會主任。[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无锡市委常委调整:王唤春、柳江南新任 吴建齐被免职. 中國經濟網. 2015-12-28 [2018-07-11]. 
  2. ^ 王唤春当选无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澎湃新聞. 2018-01-10 [2018-07-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