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靜宏

中国的法官

王靜宏(?),男,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持廢除死刑立場。曾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1]

[2] 曾是「成都孫偉銘醉駕肇事案」二審審判長,將其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他由此案推動中國設立了「危險駕駛罪」、「醉駕入刑」。[3][4][5]王靜宏也是四川「岳父殺害女婿一家三口」案的二審法官[6],將一審死刑改判主犯張志軍為死緩,輕判理由之一有兇手女兒作為被害人「家屬」出具的一份「諒解書」,引起巨大社會爭議。[7]

王靜宏作為四川高院法官主審的四十起「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案,包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姦等案件中無一例外被告均為死緩,沒有一例死刑。[8]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21-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1). 
  2. ^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任免案. 新浪四川. [2024-4-17]. 
  3. ^ “醉驾入刑”为何必要. 瀟湘晨報. 四川日報. [2021-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1). 
  4. ^ 孙伟铭案二审审判长王静宏:应增设危险驾驶罪. 新浪財經 (中國廣播網). [2021-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1). 
  5. ^ 趙文; 夏菲妮. 从死刑到无期,孙伟铭案改判实情. 中國長安網. 四川法治報. [2021-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4). 
  6. ^ 张志军故意杀人二审刑事判决书. 案號:(2020)川刑終33號. 
  7. ^ 四川“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开庭,案外律师:凶手女儿无权表示谅解. 新浪新聞中心. 中國新聞周刊. [2021-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1). 
  8. ^ 威科先行法律數據庫. 存档副本. [2022-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