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真實身份法(英語:Real ID Act of 2005, 美國聯邦公法第109–13號,119 Stat. 302,2005年5月11日頒佈)是美國的一項聯邦法律,修訂了有關國家安全、身份驗證、證件(例如駕駛執照)簽發方面的聯邦法律條文。根據該法律,美國居民原有的駕照及州身份證被定義為普通型(英語:Standard),需升級為真實型(英語:Real)或增強型(英語:Enhanced,限美國公民申領)後方可用於「真實身份法之目的」(英語:"Real ID" purposes,如進入機場等聯邦機構);後續仍按原有標準簽發的普通型證件會有特殊標記,而向非法移民頒發駕照英語Driver's licenses for illegal immigrants in the United States庇護州不得向非法移民頒發真實型或增強型證件。該法原定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後由於多種原因多次延期,目前延至2025年5月7日實施。[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Statement by Sec J. Johnson. Homeland Security. [2019-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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