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國觀(?—1641年),字家相,又字賓延陝西韓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末進士。崇禎間官至內閣首輔,建議皇親國戚捐款以救國難,後因牽扯收賄案,被崇禎帝賜死自經身亡。

薛國觀

大明吏部尚書
籍貫 陝西韓城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家相,一字賓廷
出生 生年不詳
陝西韓城縣
逝世 崇禎十四年(1641年)
京師
出身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進士。授萊州府推官天啟四年(1624年),擢戶部給事中。天啟七年(1627年),遷刑科都給事中。

崇禎三年(1630年)秋,用御史陳其猷薦,起兵科都給事中。遭母喪丁憂去職。守喪期滿,起禮科都給事中,遷太常寺少卿。

崇禎九年(1636年),擢左僉都御史。次年八月,拜禮部左侍郎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

崇禎十年(1637年)溫體仁致仕,國觀入閣成爲宰輔,崇禎十二年二月劉宇亮罷官,國觀進為首輔。一次崇禎帝召對,嘆息百官皆貪,薛就順口說如果廠衛有能人,貪污是不會風行的,當時東廠太監王化民在側,聽後汗流浹背,對薛國觀極其怨恨[1]

薛國觀曾建議向皇親國戚徵課稅金,以解決財政困境[2]

行人司吳昌時送錢奉承薛國觀,薛國觀欲給予吏部主事,但崇禎皇帝性格多疑,僅授昌時禮部祠祭司主事,吳昌時以為是薛國觀暗中搞鬼,恨薛入骨[3]

崇禎十三年六月(1640年)給事中袁愷上疏,揭發薛國觀受賄,國觀下獄,並牽連傅永淳蔡奕琛等十一人。薛國觀奏辯:「袁愷誣劾,出禮部主事吳昌時之意。」崇禎不聽。最後錦衣衛左都督郭承昊前去宣佈賜死,薛國觀臨死前說「吳昌時殺我」[4]。薛國觀是嘉靖首輔夏言賜死之後,再次被賜死的首輔。國觀死後,其同黨為其辯護,鳴怨叫屈。

內閣中書舍人王陛彥是吳昌時的外甥,與國觀友善,在薛邸洽談,一起被逮捕下獄,後以「泄露機密罪」斬首,王陛彥赴市時曰:「此家母舅為之,我若有言,便得罪於名教矣!」[5]

延伸閱讀 編輯

[]

 明史卷二百五十三》,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編輯

引用 編輯

  1. ^ 《談往錄》載:「時帝尚嚴切,曾於平台召對,閒語間帝嘆曰:『目今朝臣通賄,外致東西糜餉,內致吏兵徇私,國事紊淆,生民塗炭,柰何?』憂形於色。韓城聊為解嘲曰:『使東廠得人,舉朝何敢黷貨!苞苴之來,或有所自!』時廠臣王化民適蹲御座後,聞之汗出浹背,駭極恨極。昌時又與化民結義盟,憂喜相商,於是內外耽目,專伺韓城之陰。」
  2. ^ 《明史·薛國觀傳》:「帝初憂國用不足,國觀請藉助,言:『在外群僚,臣等任之;在內戚畹,非獨斷不可。』因以武清侯李國瑞為言。國瑞者,孝定太后兄孫,帝曾祖母家也。國瑞薄庶兄國臣,國臣憤,詭言『父貲四十萬,臣當得其半,今請助國為軍貲。』帝初未允。因國觀言,欲盡借所言四十萬者,不應,則勒期嚴追。或教國瑞匿貲勿獻,拆毀居第,陳什器通衢鬻之,示無所有。嘉定伯周奎與有連,代為請。帝怒,奪國瑞爵,國瑞悸死。有司追不已,戚畹皆自危。因皇五子病,交通宦官宮妾,倡言孝定太后已為九蓮菩薩,空中責帝薄外家,諸皇子盡當夭,降神於皇五子。俄皇子卒,帝大恐,急封國瑞七歲兒存善為侯,盡還所納金銀,而追恨國觀,待隙而發。」
  3. ^ 談遷《國榷》卷九十七:「崇禎十二年六月癸卯(十七日),吳昌時並各部主事。昌時首選吏部,疏上,上自手定先後,示不測。昌時謂薛國觀中之,恨次骨。」戴笠《懷陵流寇始終錄》最末《將亡妖孽》載:「韓城薛國觀僉部,溫體仁引之入閣,尋為首相。十一年行考選改授法,行人吳昌時已得吏部主事,上性好出奇御下,以破舊習。進士考選入台者,黎玉田歲貢、府同知許自表易位,如是者比比。昌時改祠祭部,謂是國觀所為,深恨之。」
  4. ^ 李清《三垣筆記》附識上:「薛國觀既逮到,不下獄,自分必不死,宴處城外,為理裝計。及夤夜詔到,猶鼾睡,家人喚醒,雲外有衣紅銜詔者。國觀始蹶然興,曰:『吾死矣!』倉皇覓小帽不得,裂蒼頭帽代之。宣讀畢,以首頓地,泣曰:『皇上何處臣若此?徒欲籍沒臣家,不知臣貧耳。』又呼吳銓曹昌時名,詈曰:『吾死必不置爾!』遂就縊。」《明史·薛國觀傳》則說:「宣詔畢,(國觀)頓首不能出聲,但言『吳昌時殺我』,乃就縊。明日,使者還奏。又明日許收斂,懸樑者兩日矣。法司坐其贓九千,沒入田六百畝,故宅一區。」
  5. ^ 《談往錄》記: 「韓城來京候審,有內閣舉人中書松江人王陛彥,向為韓城心腹,以舊日情誼,至寓問安,稽事密談。廠役希旨,密伺薛邸。適遇彥,擒奏下獄。」陸世儀《復社紀略社局總綱》說:「崇禎十四年(1640)八月,薛國觀賜死,中書王陛彥棄市,各籍其家。」《玉堂薈記》:「陛彥,松江人,吳昌時之甥也。赴市時,語人曰:此家母舅為之。我若有言,便得罪於名教矣。」

來源 編輯

官銜
前任:
劉宇亮
明朝內閣首輔
1639年-1640年
繼任:
范復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