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爾,是維京時代北歐社會使用的一個術語,用於定義一個人作為奴隸的社會地位,與自由人(karl,ceorl)和貴族(jarl,eorl)的地位形成鮮明對比。

詞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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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爾來自古挪威文 þræll,意思是被鎖鏈或束縛的人。這個詞後來被引入古英語,稱為þræl。

社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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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隸代表了日耳曼民族中貴族、自由人和奴隸的三層社會秩序中的最低層,他們多是受俘的歐洲人。根據北歐/日耳曼法律,奴隸不是一個人,是他的主人的財產,可以買賣,但他們也享有一定程度的法律保護。奴隸的擁有者也對後者負有責任。因此,主人必須為奴隸提供醫療援助,以防他在履行職責時受傷。

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奴隸的生活條件因主人而異。作為掠奪戰利品的奴隸貿易是維京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有人估計每戶有多達三十個奴隸,但大多數家庭只擁有一兩個奴隸。他們主要在農場中工作,也用作家庭工人和雜工。他們被委以最困難和受鄙夷的工作:清洗、烹飪、清潔、攪拌黃油、研磨穀物和鹽等。有時被用作妾室,保姆,或作為私人女僕:建築、田地施肥、放牧、開採泥炭等等。

儘管奴隸法律上不算是人,但可以體驗到一定程度的社會流動性。他們可以隨時被主人釋放,在遺囑中被釋放,奴隸甚至自己可贖身。他必須首先支付一半的贖金,他在一個名為「自由盛宴」的儀式上支付了剩餘的贖金(有6個自由人在場見證)。在宴會開始時,羊被戴上了奴隸的項圈,通過砍下羊的頭來獻祭,領主從動物的脖子上取下項圈並接受了剩餘的贖金,他從此自由了。

但奴隸成為自由人後仍需服務自己的前主人,兩代後才真正自由。他在社會的地位介於奴隸和自由民之間,他的薪金只有自由民的一半,他仍需支持自己的前主人,違反監護規則的人可能會因為「缺乏感激之情」而被重新變成奴隸,並歸還給他們的前主人。直到兩代人之後,與前主人的聯繫才消失,這個人的家族變得完全自由。

在11世紀後維京人襲擊結束後奴隸數目逐漸減少,更多的奴僕獲得了自由,要麼是通過贖回自由,要麼是在他們的主人、教會或世俗權威的倡議下獲得自由。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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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Raffield (2019) "The slave markets of the Viking worl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on an 『invisible archaeology』." Slavery & Abolition, 40:4, 68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