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俊(1428年—1495年),字廷傑保定府祁州束鹿縣(今河北省辛集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工部尚書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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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順天鄉試舉人,入國子監讀書。天順三年十二月以國子監生提拔「試職」用之監察御史[1]次年為山西道監察御史。[2]巡按浙江、山西、陝西、河南、南畿,有政聲。累官山東副使。[3]成化十三年(1477年)拜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凡七年[4],有治績,召為工部右侍郎。數月後拜工部尚書,明朝以舉人拜尚書的第一人。弘治七年(1494年)二月十七日退休。弘治八年六月十八日卒[5]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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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英宗實錄》,卷310,天順三年十二月辛酉條
  2. ^ 《明英宗實錄》,卷316,天順四年六月己巳條
  3. ^ 《明憲宗實錄》,卷125
  4. ^ 萬曆《保定府志》卷35載「擢山西僉事,調山東。……遷副使,用大臣薦,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
  5. ^ 明史》(卷184):「賈俊,字廷傑,束鹿人。以鄉舉入國學。天順中,選授御史。歷巡浙江、山西、陝西、河南、南畿,所至有聲。成化十三年,自山東副使超拜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在鎮七年,軍民樂業,召為工部右侍郎。二十一年奉敕振饑河南。尋轉左,數月拜尚書。時專重進士,舉人無至六卿者,俊獨以重望得之。及孝宗踐阼,尚書王恕、李敏、周洪謨、余子俊、何喬新,都御史馬文升,皆一時民譽,俊參其間,亦稱職。諸王府第、塋墓悉官予直,而儀仗時繕修。內官監欲頻興大工,俊言王府既有祿米、莊田,請給半直;儀仗非甚敝,不得煩有司;公家所宜營,惟倉庫、城池,余皆停罷。帝報可。弘治四年,中官奏修沙河橋,請發京軍二萬五千及長陵五衛軍助役。內府寶鈔司乞增工匠。浙江及蘇、松諸府方罹水災而織造錦綺至數萬匹。俊皆執奏,並得寢。工部政務與內府監局相表裏,而內官監專董工役,職尤相關。俊不為所撓,工役大省。太廟後殿成,加太子少保。足疾,致仕。詔許乘傳歸,給夫廩如制。逾年卒。俊廉慎,居工部八年,望孚朝野。」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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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謝一夔
明朝工部尚書
1487年-1494年
繼任:
劉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