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傅
生平
編輯宣德十年(1435年),陳傅中式乙卯科福建鄉試第五名舉人[1]。正統元年(1436年)聯捷丙辰科進士,授刑科給事中[2][3],彈劾會昌伯孫忠、應城伯孫杰、福建參議顏擇、御史丁俊、都督王瑜;後奉命冊封琉球。因彈劾外戚,被下詔獄,後謫戍大同,死於衛所。後追贈太常寺少卿[4]。
參考
編輯- ^ 明·黃仲昭 《八閩通志》(卷四十八):十年乙卯鄉試 高崗第一人。 羅均第四人。 陳傅第五人。 謝回 陳暉定安教諭。 連福(俱府學。) 李清源 張祐 朱章徽州訓導。 張諤(俱閩縣學。) 黃廷儀侯官縣學。第二人。 趙壯知縣。 周杰 林應教諭。(俱懷安縣學。) 陳敦長樂縣學。 王遠衛學教授。 林燦武城訓導。(俱福清縣學。) 黃真羅源縣學。
- ^ 明·黃仲昭 《八閩通志》(卷四十八):正統元年丙辰周旋榜 高崗刑部主事。 陳傅給事中。(俱閩縣人。) 黃廷儀侯官人。河南布政司參議。 周杰懷安人。戶部主事。
- ^ 《福州府志(清·乾隆)》选举四. 福州地情網. [2014-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04).
- ^ (清·乾隆)《福州府志·列傳》(卷之五十):陳傅,字岩說,閩縣人,宋陳韡八世孫也。正統丙辰進士,授刑科給事中,鯁直言事。值邊警,進安邊四策。又劾會昌伯孫忠驕恣、應城伯孫杰貪淫、福建參議顏擇之科索、御史丁俊阿縱、都督王瑜撓鹽禁,皆逮問,中外服其風采。奉命冊封琉球,饋遺一無所受。動戚周氏奪民田,遣傅按之,追田還民,繩其諸不法者。刑部尚書魏源庇周氏,論傅凌蔑皇親,下詔獄,科臣交章論救,謂「貴戚當抑,以全國恩,直臣當容,以彰國紀」,竟謫戍大同。巳巳,英宗至大同,詔文武官謫其地者,賜復職,而傅已卒,後追贈太常寺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