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出庭律師
由Temp3600在話題建議修改條目名稱為「訴訟律師」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出庭律師屬於維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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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改條目名稱為「訴訟律師」
編輯大律師在中文中有明顯的歧義。這裏提出討論,建議修改條目名稱為「訴訟律師」,大家覺得怎麼樣 Xinbenlv(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04:41 (UTC)
- 因為香港語境下真的叫"大律師"呀。--Temp3600(留言) 2018年5月21日 (一) 08: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