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印第安納步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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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印第安納步行者」→「印第安納溜馬」 編輯

印第安納步行者印第安納溜馬:譯為步行者,與英文原義差別太大。建議改為溜馬。--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04:27 (UTC)回覆

  • (-)反對:照過去條目命名的慣例,兩岸三地各自約定俗成已久的球隊譯名,一律先到先贏。除非將來哪一天具指標性的NBA中國官方網站,將步行者正式改為溜馬,否則我們也只能去批踢踢的NBA板吐槽一下。--Mihara57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17:32 (UTC)回覆
(:)回應:我不反對約定俗成,但現在的問題是一整個譯錯。翻譯的要求是誠實與達意,台灣譯為溜馬,雖然不完美,不過有抓到其中的部份意義,中國譯為步行者,完全是錯的。既然知道某個名稱有誤,而且存在比較好的譯名,應該把較好的譯名作為主條目,俗用但有誤的譯名作重定向。--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3年7月23日 (二) 10:08 (UTC)回覆
(:)回應:說到誤譯,聯合公園也是一樣的(Linkin是根據Linking音譯「聯合」,與arc reactor是根據ark reactor音譯「方舟反應堆」如出一轍),多數台灣人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狀況,有的人還自以為英文很行,也不作考證,就說對岸的聯合公園翻錯了。總之,就是互相尊重而已。掛上{{noteTA}}模板,是目前比較妥善的處理方法。至於「先到先贏」,這是維基社群長期累積下來的共識,少數個案是沒辦法例外的。--Mihara57留言2013年7月23日 (二) 13:33 (UTC)回覆

 未完成:未有共識,暫不移動。--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7月31日 (三) 04: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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