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0年4月26日

截至2024年11月為止,香港境內共有29間已落成並現時由懲教署管理的懲教設施,包括監獄、懲教所、收押所、戒毒所、精神病治療中心、更生中心、中途宿舍及公立醫院羈留病房等,共提供11,482個收容額。根據懲教署2023年12月31日資料,全港共有9,079名在囚人士。他們在被判監禁時,署方會先根據犯人自身的性別、年齡和保安類別,來決定將來會入住的懲教院所。現時全港共有14間低度設防、4間中度設防、6間高度設防院所;另有3間中途宿舍及兩間在公立醫院開設的羈留病房,分別收容獲釋後需要過渡住宿的釋囚,及需要特別治療或做手術的犯人。圖為位於香港島的赤柱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