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22°00′27″N 120°45′27″E / 22.0074725°N 120.7575131°E / 22.0074725; 120.7575131

出火,位于中华民国台湾屏东县恒春镇,是垦丁国家公园旅游景点之一。

出火
天然气自地表裂缝冒出,被点燃所呈现“出火”景象。

地质景观 编辑

出火是恒春半岛著名的地质景观,储藏于泥岩层中的天然气从裂隙窜出至地表,经点燃后而形成的天然景象,故名“出火”[1]。 位置在恒春东门外约100米处,经由县道200线可达,距离该条公路甚近,常有旅客于此驻留观赏[2]。目前,出火已被规划为特别景观区,隶属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所管辖,但常传出旅客或小贩利用出火烹煮食物,往往触犯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公告禁止事项所规范之行为[3][4]

聚落形成 编辑

“出火”一名,原指这一带散居著排湾族的聚落地名,不单是景点名称[5]。最早当地人的先祖移居至此,观察其特殊的地理景观后,加以命名并口耳相传,最后才由汉人记录下来。其后衍生出火山、出火溪等来命名当地的山水,如清.屠继善《恒春县志》中描述:

出火山,在县城东五里,三台山之左。《尔雅》:‘大山宫,小山霍’,此实霍也。为县城入射麻里、赴内山之路。路岸穴孔如碗,火即出,无烟而焰;焰高尺余,阴叆天可见。投以草木,则烈而烬。火移徙无定处,然相去不远耳;冬、春有,夏、秋无。沙土石,皆青黯色。山下有溪名出火溪;源细而流长,行六、七里,会龙銮潭西北流入海。据《采访录》:‘近年火少见’。士女往观者,谓寻火而得,则吉;否则不吉。居民以此占否泰也[6]

但是形成出火的位置并非固定,过去出火聚落及山火桥的位置均与目前之景点不同。现在的出火聚落位于出火桥附近,日治初期则可能位在桥南侧出火溪河畔(下游又称为山脚溪)[7]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夜間‧墾丁 出火. 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 [201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2-19) (中文(台湾)). 
  2. ^ 恆春古城. 交通部观光局. [201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1-03) (中文(台湾)). 
  3. ^ 出火亂象 遊客冒火… 墾管處挨批. 自由电子傲. 2010-07-07 [2010-12-16] (中文(台湾)). [永久失效链接]
  4. ^ 公告「墾丁國家公園區內之禁止事項」. 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 [201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0-04) (中文(台湾)). 
  5. ^ 铃铃. 真的「出火」!. 民生报. 1983-10-27: 第8版. 
  6. ^ 恒春縣志.卷十五. 中央研究院汉籍电子文献.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21). 
  7. ^ 出火(平埔番厝庄)-地名檢索系統. 中华民国内政部. [2010-12-31]. [永久失效链接]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