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決策局
工务局(英语:Works Bureau)是香港政府过去决策局之一(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专责土地、城市规划、公共工务等工作。
工务局 Works Bureau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工务局局长 | 废除 |
工务局副局长 | 废除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883年(工务司署) |
解散日期 | 2002年6月30日 |
历史
编辑工务司署(英语:Public Works Department)起源于1844年,量地官扩展为量地官署,1871年改称测量署,1883年改组为工务司署[1][2],中文有时又称“工务局”[3],统领土地、交通工程、城市规划及屋宇事宜。1892年,政府发布公告,将名称统一为工务司署。
1981年9月香港政府成立地政工务科(Lands and Works Branch )[4],隶属布政司署,负责研究及决定相关政策;并将工务司署分拆为多个执行部门[5],下辖的部门升格为正式部门,包括工程拓展署、建筑拓展署、新界拓展署、水务署、机电工程署,同时新成立地政署及市区拓展署。而原先属于工程拓展署的路政处则转交运输科并升格为独立部门路政署。
1986年,地政工务科进行改组,旗下的新界拓展署以及市区拓展署合并,建筑拓展署则改名为建筑署。
1989年9月1日将规划地政工作交予规划环境地政科,改名为工务科(Works Branch)。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改名工务局(英文名称改为Works Bureau)。
2002年7月1日刚连任之行政长官董建华实行主要官员问责制,合并至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2007年7月1日起,环境运输及工务局解散,港府工务事项由发展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