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东观庙
平桥东观庙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平桥东观庙 | |
---|---|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 |
时代 | 明代 |
编号 | 222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东观庙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平桥乡东观庙村中字山南小山丘上,坐北向南,单檐悬山式顶,青瓦屋面,建于明代,脊檩上有“天顺四年建修(1460年)”题记,占地面积约370平方米。由正殿、左右厢房及山门组成。正殿面阔五间13.3米,进深6.1米,抬梁结构,脊高6米,檐高3.7米;左右厢房各面阔三间10.4米,进深4米;山门面阔五间13.3米,进深3.3米,为七架橼袱屋前橼袱后橼袱札牵对四橼袱用四柱抬梁房架,台阶高2.8米,踏道十六级。东观庙是四川地区为数不多的明代建筑之一,具有较高的历史、文物价值。2010年,平桥东观庙被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