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集体罪责
此条目可参照德语维基百科相应条目来扩充。 |
德国的集体罪责(德语:Kollektivschuld),是指将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动大屠杀的事件,归咎于全体德国人民的集体罪责。
瑞士精神分析学家卡尔荣格在1945年写了一篇有影响力的文章,讨论了德国的集体罪责这个概念。作为一个集体心理现象,他声称德国人民对于自己的同胞所犯下的暴行,感觉到一种集体的罪恶感(Kollektivschuld)。卡尔荣格认为德国人的集体罪责,对于心理学家而言,是确实存在的现象,而让德国人意识到集体罪恶感,将是治疗这种罪恶感中最重要的一个任务之一。[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占领德国的美英部队,仍然持续借由宣传活动,灌输德国民众应该感到羞耻和愧疚的想法。其中包括使用海报描绘了集中营的状况,并搭配如“这些暴行:都是你们的错!”的口号。[2]
1945年,斯图加特宣言发表,神学家马丁·尼莫拉和其他牧师们,接受德国集体罪责的概念 。1946年,同时是哲学家与心理学家的卡尔·雅斯贝尔斯用“对德国集体罪责的诘问”作为标题,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讲课。[3]
相关连结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Jeffrey K. Olick, Andrew J. Perrin, Guilt and Defens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4–25, 2010, ISBN 978-0-674-03603-1
- ^ Jeffrey K. Olick, The Guilt of Nations?, Ethics & International Affairs, September 2003, 17 (2): 109–117, doi:10.1111/j.1747-7093.2003.tb00443.x
- ^ Tracy Isaacs, Richard Vernon, Accountability for Collective Wrongdoing,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199, 2011, ISBN 978-0-521-17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