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有度,字方叔,直隶歙县(今安徽省歙县)人。明朝东林党官员。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官至工科给事中、吏科左给事中。善党争,少务实事,攻击无虚日,因议论红丸、移宫两案获罪魏忠贤而削籍[1],抱恨而死,崇祯初年追复原官[2]。
著作有《陛辞疏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