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议大夫是中国、朝鲜古代官制。
中国的朝议大夫隋文帝时初置,至炀帝时废除。唐代又置,仅是一种散官官阶,无职权。宋明时沿用,“知州以上则称朝议,以下皆学士”[1]。清代亦置有朝议大夫。
朝鲜的朝议大夫在高丽王朝初置,为正五品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