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震(?—?),号湛元直隶大名府东明县人。

生平 编辑

绍震登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顺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初任陕西朝邑县知县,调黟县,俱有异政。改国子监助教,升博士,入为户部主事,监督太仓[1],厘清夙弊,受知熹宗。擢通政司右参议[2],升右通政[3]、通政使[4][5]。历司喉舌,屡荷宠赉,题参魏珰,蹇谔著节,如《决胜实着》等疏,凡十一上,不行,遂挂冠归[6]

家族 编辑

祖父杨思智。父杨光休,孝廉。母吴氏,夫亡,教子成立,冰节脍炙人口,知县常澄旌其门。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五》:天启三年六月,命拏问原任户部管库主事汤道衡,以管理太仓银库主事杨绍震奏称盘查银数短少六千五百一十一两,闻系吏攒杨四端、叶凌云等侵盗,道衡典守,猫鼠之嫌,故有是命。十月,复南昌府知府汤道衡原职。初户部主事杨绍震奏道衡在户部时,侵盗太仓银两,有旨逮付法司。户部尚书李宗延等亲率司属同绍震验视之,铁门重扃,草木蒙茸,盗库绝无踪影,法司因奏请还职。从之。
  2.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九》:天启五年五月,通政使司右参议杨绍震陈兵食五款:一精选练,议将关门总兵六员,裁六为一;副将十二员,裁为五员;大小将领一千五百馀员,汰十之七;见兵十四万,汰为五万;马四万七千五百馀匹,汰为一万五千;务求精选,以禆实用;一广屯田,议令辽人屯种宁远以西,官兵屯种宁远以东,明示以兵卫农之意;一广煮收,议于榆关之地,因山以兴鼓铸,榆关之南,因海以通鱼盐,略仿管子霸齐之法;一立官市,严抚赏,议令各官抚赏俱用折色,而另以布帛茶酒及奇异玩好等物置为官市,高其价而货之,使彼中吾术而莫喻,利归我而不知。兵部具覆,请移咨枢辅采择施行,上然之。
  3.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四》:天启五年十月,加升通政使司左参议韩国藩为左通政,右参议杨绍震为右通政,仍各管参议事。
  4.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六》:天启六年九月,升通政使司右通政杨绍震为通政使,仍管右参议事;应天府府丞祝以豳为应天府府尹。
  5. ^ 《崇祯长编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通政使管右参议事杨绍震请籍崔呈秀赃私以充军饷,从之。
  6. ^ 《东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