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天来(?—?),溯潢江南砀山人,清朝官员。

监生出身,加授福州府通判乾隆十年(1745年)任台湾澎湖通判乾隆十三年(1748年)。他则接替张若霳,升任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品等为正五品的该官职隶属于台湾府,主管船政治安业务,相当于副知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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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陆鹤
澎湖通判
1745年上任
继任:
杨琪
前任:
张若霳
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
1748年上任
继任:
俞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