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映汉(?—1718年),雯涛中国清朝官员。陕西武功人,监生。

焦映汉
映汉
姓名焦映汉
雯涛
出生
陕西武功
逝世康熙五十七年 1718年

康熙十九年(1680年)任四川巴县知县;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迁刑部员外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任广西平乐府知府;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任广西庆远府知府;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任海南分巡雷琼兵备道,创建琼台书院[1]。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迁江苏按察使[2],因两江总督噶礼弹劾而去职。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六月任广西按察使,八月革职。焦映汉无子,继其弟焦映龙之子为嗣。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刘云霞、邢满:《勤宣德教 福泽琼崖:海南文教的振兴者焦映汉》,南方出版社,
  2. ^ 《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十三卷 清康熙》:“焦映汉 武功人,四十九年任。”
前任:
马逸姿
江苏按察使
任职期间:康熙四十九年-康熙五十年
(1710-1711年)
继任:
卢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