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雅灿(1945年1月8日),生于日治台湾台中州彰化郡花坛庄,政治人物。在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曾因在选举中抨击蒋经国,被捕判刑[1],成为政治犯。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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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父亲是小学校长,母亲为小学教师,白雅灿为家中长子。毕业于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服预官役,在陆军担任军法官。退伍后,曾经于1969年的立法委员选举中为党外人士黄信介等助选而坐牢120天;1971年白雅灿曾经短暂被捕,之后也不断替党外人士助选。之后担任培元中学三民主义科教师。

1975年10月,白雅灿宣布参选当年度中央民意代表增额选举。11月9日,蒋经国函电宋美龄:“下月将举行增额立委选举事事有待处理儿必将全力以赴敬请大人保重敬请福安儿”[2]竞选期间,于西门町发放传单,内容质疑行政院长蒋经国二十九大问题[3],其中包括“蒋孝勇违背教育部法令转学台湾大学政治系”、“蒋介石遗产税缴纳问题”、“要求蒋经国公布财产”、“要求蒋经国召回在海外子女婿孙等回国居住以示决心与台湾人民共生死”、“释放所有政治犯”、“委派台湾人担任军事、警察首长”、“解除戒严令”、“解散中国反共青年救国团”、“要求尝试透过与苏联建交、与中共谈判,以突破外交困境”等话题。结果,白雅灿被以“散发传单、主张与苏联建交并与中共贸易、违反基本国策、显然企图鼓动叛乱情绪”与其弟弟及印刷商等四人被捕。

1976年1月6日,宋美龄函电蒋经国:

“因白雅灿事件及台湾政论停刊不断有标题新闻发布贬词亦见诸社论此类微言虽产生于此类立委候选人全部落选后之酸葡萄仍将探察处理之免细小贻大一如大陆后期”[4]

1976年2月,白雅灿未经公开审判即以显然企图鼓动叛乱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囚于绿岛监狱[5]。印刷传单厂商周彬文,则被判五年徒刑。此一事件被称为“白雅灿事件”。[6]

1988年4月,在多个人权团体与立法委员要求下,白雅灿获释[7]。1992年,白雅灿曾于台北市参选第二届立法委员选举,但仅得到不足一千票而败北。2018年,参选彰化县县长落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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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 政大机构典藏-情治机构与白色恐怖之进行. 《白雅燦叛亂案》台灣警備總司令部64年鑑判字第54號 (PDF).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11). 
  2. ^ 周美华、萧李居编,《蒋经国书信集——与宋美龄往来函电》(上),台北“国史馆”出版,2009年,第343页
  3. ^ 杨斯棓. 曾經有個先知白雅燦. 民报. 2016-09-07 [2017-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1). 
  4. ^ 周美华、萧李居编,《蒋经国书信集——与宋美龄往来函电》(上),台北“国史馆”出版,2009年,第374页
  5. ^ 沈亮. 《梅心怡LynnMiles 與台灣政治犯救援運動(1971-1984)》. 东海大学历史学系. [失效链接]
  6. ^ 白雅灿:挑战蒋经国接班的政治受难者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白色恐怖受难者
  7. ^ 邱万兴. 28年前的今天 挑戰蔣經國坐牢12年的白雅燦出獄了. 民报. 2016-04-22 [2016-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27). 
书目
  • 周琇环《战后台湾政治案件:白雅灿案史料汇编》台湾国史馆,2008年,ISBN13:9789860129601